(3)严禁在宿舍内产生各类噪声,如吵闹、大声喧哗、放高声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及附近安宁行为;
(4)不得使用电炉、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,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,则处以50元/次的罚款,室内因自接电线和装接电器,造成火灾事故,要追究刑事责任;
为了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、卫生、整齐、舒适的休息环境,提高工作效率,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。
(1)员工无论任何原因在连续外宿超过10天或1个月累计超过10天者,宾馆将视为自动退宿处理,其住宿资格将被取消,如需外宿,须重新申请。
(2)需要退宿人员须提前告知行政办公室,经批准和办理手续后方可搬离宿舍,辞职人员,必须在离职的最后一天办理手续后迁出宿舍。
1、服从酒店总经理的管理,每间宿舍设立室长一名,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、纪律、安全等方面的工作。
6、员工床位只供本人使用,不得出借他人及容他人住宿。不准擅自留宿外人,晚间23点停止来访,以免影响他人休息。
14、自觉做好安全保卫、防火、防盗等工作,公司将定期对宿舍进行各方面的检查与监督。
16、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除取消住宿床位外,还将呈报部门经理处理:
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。请各位员工互相监督、共同遵守,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环境。
8、节约用水用电,不得浪费,离开时注意检查水龙头、电器、电灯等是否已经关闭。
9、凡宿舍内部设备或物品,一经公司分配后,均不得擅自调换、移动或侵占归己
10、须爱护宿舍公物,如因寄宿人员之过失致公物损坏的,应照价赔偿,赔偿费用酌情由薪资中一次或分期扣除。
行政办公室每月安排不定期检查,其中突击检查至少一次,发现有违纪行为按扣分标准从当月考核分中扣除。经过二次警告屡教不改者,罚款50元,将追究当事人和部门经理的责任。
(1)新入职人员到宿舍管理员领取并填写《新员工入住申请表》,经部门经理核签同意。
(2)实行宿舍管理员负责制,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内卫生的清理,房间设施的检查,日常维修的申报,入职人员房间床位安排,离职人员物品清点等。
为树立公司形象,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,全体员工必须互相尊重、互相爱护、遵守社会公德,树立主人翁精神,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秩序及环境。行政办公室将对宿舍不定期进行检查,对全体员工在宿舍内的行为作出以下规定: